1、互聯網的戰場,燒到了電視上
從2月初到春晚,你會發現不少于20個互聯網品牌出現在電視媒體上,開始上演廣告大戰。2015年是最熱鬧的一年,一方面是廣告創意的成熟,例如“旅游”、“雙11”等撕逼大戰,另一方面就是廣告載體的延伸,從互聯網到電視。
2、廣告形式的多種多樣
一種廣告形式是隱形廣告,例如騰訊、阿里已經談好的,在春晚給全國百姓發紅包,這種藏著紅包的隱性廣告,效果出奇的好,但也只有土豪公司能操作的起,動輒上億元的投入,還不算廣告費;還有一種就是顯性廣告,就是幾秒到幾十秒的廣告片,大多數互聯網公司會選擇此種。
3、渠道的選擇,看投放的目的
如果你想覆蓋全國人群,就投央視;如果你想覆蓋年輕人群,就投湖南衛視、浙江衛視這類。
比如白酒品牌洋河股份就選擇冠名在CCTV-3開播的國內首檔中韓合力打造的真人秀節目《??﹪颠藛堋?。這個節目破天荒地在綜藝、中文國際等五大頻道聯動播出。洋河股份旗下的藍色經典·天之藍冠名《??﹪颠藛堋?,就是看重了目前電視媒體真人秀類節目熱度潛力。而且,這個真人秀是中韓明星跨界學戲曲,無論是文化的碰撞還是融合,意在中國傳統文化與時尚相結合。這與藍色經典·天之藍的品牌個性相當契合,都是“發揚傳統、創新突破、成就經典。”
4、產品更容易讓觀眾記住
廣告的形式多樣,有幾十秒的微電影,有不斷的重復企業slogan,有明星代言等等。就我而言,我們選擇代言人廣告,因為廣告價值的核心是“記住”。代言人本來就是百姓關注的焦點,他們對產品的宣傳,能起到連帶的“記住”效果。
5、代言人對廣告的品牌形象也有傳遞性
代言人有三種選擇:普通演員、明星與自己企業CEO。
從費用來看,企業品牌傳播少則幾千萬廣告費,多則上億,費用不算少。廣告代言人如果找普通演員,也許就可以算到制作費用里了;如果找明星代言,少則幾百萬,多則上千萬。但是,你別看多花了錢,比起你的廣告費,可能也就是1/10,甚至更低,所以費用上的支出從大方向看還是可以接受的。
那么效果呢?別人數據我們不知道,但作為個體我們對廣告也有所評判,代言人是能帶來很深的印象的。
比如談起一個品牌,我會想到一個明星形象,有的過了幾年提起還有人能想起來。這其中有個原因,就是本身明星的知名度就很高,既然還在娛樂圈,就會多少有不斷的曝光,頻繁的出現,于是也更容易加深印象。也就是說,即使這個明星以后不給這個品牌代言了,但這個明星只要還有人記得,這個代言活動還有一定的傳遞效應。